柯美退出再起波澜:分歧依旧

时间:2011-05-20 09:46:22来源:印联传媒

  谈判五小时赔偿没答复

  本报讯(实习生于泳)柯尼卡美能达影像公司撤出全球影像事业早已不是新闻,可是柯美撤退后所引发的连锁反应至今仍然不能平息。昨天,来自北京、天津、辽宁等地的数十家客户代表,再一次与柯美方面代表就其撤出后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商谈。会议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半,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柯美在3月15日前向客户公布下次召开交流会的时间,并承诺交流会的召开不会晚于3月19日,在下次交流会上将就赔偿问题给出答复。此前,双方也曾就这些问题召开过一次交流会,但因分歧太大,会议无果而终。

  柯美:各地代理店组成维修公司

  柯美方面曾在2006年2月10日向代理商及客户下达了《结束业务及相关安排通知书》、《收到〈结束业务及相关安排通知书〉的确认函》及《申请维修服务表格》。根据以上三份文件,在3月31日柯美影像(上海)公司关闭后,由另一家日本公司诺日士对冲印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如客户不接受诺日士的服务,则需要自己寻找服务公司对产品进行保养和维护。昨天,柯美亚洲地区负责人松田又宣布:柯美将暂缓关闭柯美影像(上海)公司,同时成立由各地代理店组成的维修公司,柯美将对其提供技术支持,由维修公司负责冲印设备的售后服务。

  店主:代理店不做了我们找谁去

  客户对于柯美的这两个决定并不认可,他们表示这一决定是柯美单方面做出的,而且事先并未与他们进行协商。况且代理商的技术水平有限,很难做好冲印设备的售后服务,软件的升级与技术人员的培训更是无从谈起。一位店主当场质疑:“柯美这样一个大公司都不做了,我们怎么能相信代理店?万一他们一年以后也不做了,我们找谁去?”交流会上,柯美高管裴元虎在众多的店主中来回穿梭,两位日本高管则坐在台上一言不发。

  律师:柯美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守豹律师认为,根据柯美与客户签订的“加盟协议书”,柯美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对加盟条件的根本性改变,是对合同主要权利与义务的单方变更。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实质性违约,客户可以据此与柯美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另外,根据我国的法律,公司在未依法清算之前,不可能单方面注销。

  影响:店主营业额一月降了两成

  柯美退出后,最大的影响莫过于品牌影响力的下降。客户们的第一反应是“柯美的牌子倒了,我们今后怎么办?”据店主欧先生介绍,柯美宣布退出后,一个月的营业额下降了20%。柯美曾承诺店主可以继续使用其门头形象,但店主们认为,柯美已经退出影像行业,再使用其门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有些店主已经将门头摘下,换成了自己的门头。柯美的“金龙”相纸一直是其大力推广的品牌,一些消费者也认可了相纸的质量,有的消费者甚至到了非金龙纸不用的地步。可是据店主刘先生介绍,金龙纸已经在两个月前断货。柯美方面虽然承认退出所带来的影响,但是当店主要求赔偿时,松田表示不能马上答复,需要东京方面召开董事会才能决定。

  观点:百年老店遭遇信任危机

  柯美宣布退出后,有人在互联网上撰文《柯美:你撤退,为何要我掩护?》,指责柯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也有媒体曾报道“柯美在中国遭遇信任危机”,更有店主直言不讳:“他们分明是在拖延时间,毫无诚信可言!”据了解,柯美在中国的加盟店有1780家,目前主动上门要求赔偿的店主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事实上,柯美这家“百年老店”正在中国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诚信考验。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裴元虎在接受采访时曾多次提到的一个词。在他随身携带的一张卡片上,印着柯美对自己企业文化的描述,社会责任也被列入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认为,柯美的撤退无可非议,但它对消费者的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做好善后工作才能维护企业良好的信誉。

  转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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