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墨罐贮存处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印企被罚1万

时间:2017-08-31 15:15:36编辑:河小澈来源:互联网

印联传媒资讯】近日,据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最新发布的处罚公告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4月30日现场检查和5月2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艺堂印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油墨罐)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艺堂印刷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用于向人们提供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置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具有提醒警示功能。广大印刷快印企业一定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为一时疏忽而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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