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注意啦,VOCS排污费10月1日起开始征收

时间:2017-06-28 10:23:47来源:互联网

印联传媒资讯】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试点行业包括包装印刷行业和石油化工行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如下:VOCs污染当量数=VOCs排放量(千克)/VOCs污染当量值(千克);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

2.0商品目目录册销售系统
本站声明:本网站除标注来源【印联传媒】之外,其余文字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编辑部联系电话:0755-8268 2722。
智慧云码
关注印联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