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禁止令” ,被告人5年不得从事印刷行业

时间:2017-04-19 10:29:57来源:互联网
  【印联传媒资讯】郑州首发“禁止令” ,被告人5年不得从事印刷行业。首个“禁止令”,禁止被告人范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印刷业及制造、销售商标标识有关的职业。
 
 
  2014年7月以来,范某拿着假的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手续,擅自委托郑州骏隆包装有限公司为其印刷标有“好想你”“健康情”“枣博士”等注册商标的10余万件包装袋。
 
  因销售假冒“好想你”等商标标识的包装袋和包装盒,范某曾于2011年8月10日被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以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缓刑期间的范某不思悔过,“重操旧业”。法院遂对范某“二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与此同时发出河南首个“禁止令”,被告人5年不得从事印刷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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