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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营销的那些事儿?

时间:2014-07-21 11:45:55来源:互联网

  【印联传媒网讯】今年3月底,微信月活跃用户达到3.96亿。在这个比网络社区更为封闭、人与人关系更为紧密的微信朋友圈里,一些人利用朋友圈的熟人经济营销商品,他们的标签是“微商”。在这个圈子有的商品物美价廉,有的则有假冒嫌疑,有的让购买者欢喜不已,有的让人买完就后悔。

 


 

  微商的做法引起了腾讯的关注。5月6日,微信事业群正式成立;5月16日,腾讯开展“雷霆行动”打击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的假货以及假海外代购。这或许标志着,鱼龙混杂的“微商”走到了“十字路口”。

  □现象

  “朋友圈”变成“生意圈”

  近来,很多人发现微信朋友圈中商品销售或代购的消息泛滥,有微信用户惊呼“朋友圈”都成“生意圈”了。

  “朋友圈”充满商品信息

  近一段时间,白领王女士愈发觉得自己的朋友圈跟以前不一样了,仿佛一夜之间,微信朋友圈里充斥着做生意的氛围——最开始是某些商家打折促销和集赞送礼活动信息被频频转发,逐渐地她的朋友里竟也有不少人在做产品代理、代购生意。那些以个体户身份做朋友圈生意的人自称“微商”。

  一些开实体店的卖家也开始尝试走微商之路。王女士逛服装批发市场时就注意到,不少卖家主动添加消费者的个人微信号,以方便通过朋友圈发帖向顾客展示新品。他们表示,维护这些客户的生意比新拓展一个客户的成本要低。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还有一种另类的微商,他们赚的不是产品销售的钱,而是广告费。比如某人经常发“姐姐在海外可代购”的营销帖,事实上这个人可能根本没有姐姐,也根本不做代购,而是帮某个代购商家发帖做口碑营销。

  这类微商通过熟人营销,将广告主的营销帖精准覆盖某种类型的朋友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规律在微信朋友圈中已经得到检验。在广告主的需求驱动之下,也滋生了不少团队作战的朋友圈营销公司,这些营销公司发展出的“个体广告公司”,跟电脑PC端的“水军”极为相像,不过质量更高。

  靠微信交易月赚10万元

  在淘宝上开店卖柠檬杯等杂货的店主小K就是这些微商中的一个。她的个人微信号签名是“XX牌柠檬杯省级代理、XX面膜现货”。她第一次把客户加为好友,是今年2月份时,那时有淘宝客户以售后咨询为由加了她个人微信号,不过到今年4月份时,她已经有600个优质客户兼好友了。“他们(客户)喜欢微信的交流和交易方式,觉得方便。”

  小K发现,朋友圈营销转化率很高,交易全部是先钱后货,付款方式是支付宝或者银行卡直接转账,回头客青睐直接用银行卡转账付款。小K说,现在她能从微信交易中月赚10万元。“月赚六位数是纯利润。我这样的微商还是挺多的,我做得不算好。我朋友的朋友一个星期赚30万。”不过,她也感慨:“做这行的越来越多,竞争压力也大了。”

  小K的生意是跟一位亲戚合伙打理,她的亲戚负责打包、发货、管理库存,她则负责营销和售后,“我们是小微商,大微商是一个比较大的团队,但也是用个人账号营销,没有开订阅号”。“我推荐的东西保证正品,有售后问题我会处理,不需要第三方监管。我是正规微商,要做长久生意的”。小K常常在朋友圈发帖,提醒她的客户,一个188元的儿童柠檬杯,卖9.9元包邮的都是假货。

  品牌代理“圈内”随处可见

  跟开店的小K们不同,还有不少微商资产非常轻,甚至与“皮包公司”类似。例如,有的只做产品代理商,根本不需要注册公司,也不需要开店,入行门槛低,一键转发推广便捷。这类微商发展迅速,多级代理的“一件代发”模式也由此诞生。

  记者在某微商论坛看到,某不知名化妆品各省代理长年发帖招揽下级代理。有意思的是,招商联系方式留的都是微信号,产品颇有“特供”微信营销的意味。事实上,已有多位微信用户向京华时报反映,微信朋友圈中常出现的营销帖多为市面上少见的化妆品和快消品品牌。另外,各种海外代购之多仿佛也是朋友圈特色。

  前述某化妆品一位代理商向记者强调,作为该化妆品代理不需要较大费用,无须签约,最开始只需要按规定从上级代理处购买几套化妆品试用,之后还可以参加微商营销课。赚钱的方式就是赚产品进货和零售的差价,下级代理批量进货价格更低,上级代理也可代发货给客户(一件即可代发),但价格更高。

  □调查

  产品鱼龙混杂维权难

  记者调查发现,朋友圈中推销的商品有名副其实的真货,但也有商家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真是鱼龙混杂。

  朋友圈中假货横行

  “朋友圈变成大卖场我就忍了,但各种假货横行,就真的是乌烟瘴气了。”北京的赵先生曾一气之下屏蔽掉这类朋友圈信息。当记者问及是否会举报假货、假代购时,赵先生犹豫地摇摇头,一则他很难判断熟人卖的到底是不是假货,二则他认为举报亲戚朋友太不仗义。

  赵先生的矛盾普遍存在于微信用户的内心。但数据显示,随着假货、假代购的增多,这类投诉数量呈上升态势。5月16日,腾讯发出公告称,过去一段时间,不少人在朋友圈发各种名牌包、鞋子、饰品、手表、钢笔等图片,都号称是卡地亚、欧米茄、PRADA等国际名牌;还有各类海外代购,他们提供的单据足以乱真,但产品却是假的。

  综合记者采访以及微信自身

  调查的情况,在微信上最为常见的假货之一是“新百伦”跑鞋,有微信用户通过熟人买到上千元的新百伦跑鞋,事实上这种高仿品出厂价只有200多元,熟人作为N级代理已经被层层加价。更夸张的是,有的直接标明是“高仿A货”、原版1:1。

  来自工商局的调查发现,“朋友圈”代购维权困难。比如一些代购店收了钱交了货以后就消失了;消费者买到假货后难以界定该谁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拒绝履约等消费纠纷,除非销售者有明确的固定经营场所,否则消费维权将出现无源追溯的困局,往往无法介入处理;如果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没有聊天记录且是直接转账,日后维权就缺少了证据。

  熟人经济有传销嫌疑

  王女士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最近她还发现自己的亲戚朋友,甚至公司楼下美甲店老板都在微信推销几种不知名面膜,他们还热情洋溢地鼓动王女士加入代理的行业,号称做代理后每月随随便便可赚上千元,好好干月收入可超10万。

  王女士感觉,谈及创业、致富等问题时,几个朋友的煽动力很强,观点极为一致,“像是被洗脑了一样”。王女士在网上论坛里查询获知,不少网友也反映这几种产品在朋友圈中转发率很高。而有网友对这些产品进行“扒皮”后发现,这些产品滥用央视颁发的所谓奖项,配方功效不知真假,发展代理更是不遗余力。

  王女士担忧,自己的朋友会不会误入了传销组织?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互

  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介绍,一般而言传销有三个特征,一是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比如缴纳加盟费;二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佣金,不销售任何商品;三是发展下线,组织形成网络。

  “传销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但仅在朋友圈转发营销帖还不是传销。”赵占领还介绍,微商发展下级代理是为了赚差价,这不属于传销,但是微商号称产品是“厂家直销,原版正品”,实际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就构成了虚假广告,是可以被追究责任的。另外,不少微商号称下级代理无须签约和交加盟费,但要求下级代理必须购买产品试用,如果他们收取了产品进货费后卷钱跑路,这就构成了诈骗罪。

 

本文由印联传媒小新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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